“司法行政进社区”活动开展以来,我所律师为社区居民及企业困难职工解决了不少难事。
樊五龙于1968年到栾城县冶河公社大营大队插队落户,在海河工地参加劳动中蹲伤大腿,医治无效,造成左腿截肢。之后到桥东区华丽服装厂做维修工工作。其妻子也是残疾人。白建国于1976年起在原桥东区华丽服装厂工作,是聋哑人,一直没有结婚,随八十多岁的老父亲一起生活。1996年原桥东区华丽服装厂解散,企业解散后二人作为留守人员,由企业继续为二人交付社会保险和工资,但是二人的工资局低于最低工资。但是在2003年之后,企业不再支付工资和更换假肢费用。樊五龙和妻子都是残疾人,白建国跟随年迈的父亲生活,两人没有其他收入顿时生活变得很困难。
因原桥东区华丽服装厂已经解散,两人多次申诉但是一直没有人来管理此事。我所驻社区律师王晓光得知此情况后,主动提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多方收集证据,将桥东区华丽服装厂的上级单位东华路办事处和石家庄市东华实业公司诉至石家庄市桥东区仲裁委员会,经裁决由东华实业公司支付樊五龙伤残津贴两万余元,每月支付白建国生活费六百余元。
拿到裁决后两人高兴地说:“多亏了咱社区律师的帮助,我们家的问题才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