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喜荣您好:
你家居住村为一般贫困村,全家1口人,有2.5亩耕地。你于2014年被确定为一般贫困户,并于2017年实现脱贫。过去三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乡村和驻村工作队的帮扶下,你享受了党和政府出台的扶贫政策,具体帮扶措施有:
在产业发展政策上,羊场养殖参与分红288.5元,光伏发电项目让你们参与光伏发电分红2521.7元;在保障政策上,落实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政策,政府为你家每人返还2016年、2017年、2018医保缴费分别为90元、180元、180元;政府还为每人付费70元参加了扶贫商业补充保险;在普惠政策上,你家领取农业支持保护性补贴每年241.7元。在住房安全政策上,进行了C级危房改造,享受补贴8500元;在社会帮扶上,市司法局经常帮扶责任人到你家走访,了解你的家庭情况,解决实际困难,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帮扶责任人还和你合影留念,并将照片挂在你家墙上。在基础设施和公益政策上,村里修建了小学、修整了村南水渠、建设自来水工程、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村老旧电网进行了改造升级;在丰富文明和文化活动上,开展了法律、公证等普法教育,告诉你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
2017年,你家人均收入达到3250元,有产业覆盖,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没有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已经按程序退出贫困。2018年你家收入来源如下:1.生产经营收入500元,生产经营性支出300元。2、财产性收入2810.2元,包括光伏发电和羊场分红;3、转移性收入7393.9元,包括养老金和赡养费、农业综合补贴等;全年收入10404.1元,人均10404.1元,实现了稳定脱贫。
按照中央提出的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在脱贫攻坚战结束前,你还能够继续享受以下政策:
1.在产业扶贫方面,继续参与合作社羊场分红和光伏发电分红。
2.在健康扶贫方面,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全额资助每人180元,个人不用花钱;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基础上,还可享受我县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政策(住院报销后,还可到县人寿保险公司再进行最高5000元/年的医药费报销和享受每天30元,每年最多90天的住院津贴补助);在住院报销上,县内定点医院报销90%,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方面的服务。
3、在农业补贴方面,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93.3元/亩。
你们村的驻村工作组由石家庄市司法局派驻,帮扶责任人是吴东,电话13630813131。希望你继续关注、支持并积极参与扶贫工作,继续巩固脱贫成果,争取早日步入小康社会。
户主(签字)帮扶责任人(签字)
联系电话:13630813131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