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河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 AAA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 国家司法考试研修基地 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联系我们
地址:河北-石家庄市-新华路138号
邮编:050051
投诉或联系电话:0311-87879303
传真:0311-87602051
邮箱;beihuasuo@126.com
冀ICP备:11019516号
信息详细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程保修 >> 信息详细
“白合同”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能否有效
浏览次数:1074  添加时间:2015-08-13 16:07:31
黑白两份合同,不论出自何种原因,从形式上看,由于都有签约双方的签字盖章,因此,都是真实的。而且《司法解释》本身并没有说“白合同”有效,“黑合同”无效,只是区别划定了存在“黑白合同”情况下的结算依据。而所谓的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充分依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得利益。依照 经中标备案的合同即“白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价款,正是保护了依法中标,承包工程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司法解释》21条规定是完全正角的,而且还是《司法解释》为解决合国人大在《建筑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四大问题之一的“黑白合同”问题的解决之道。
友情链接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维权网
地址:中国-河北-石家庄市-新华路138号    邮编:050051
投诉或联系电话:0311-87879303     传真:0311-87602051     邮箱;beihuasuo@126.com    冀ICP备:11019516号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保留所有版权,未经协议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