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项目融资难点分析及对策-建筑工程管理论文
我国首次真正意义上的项目融资一般认为是广东省深圳沙角b火力发电厂项目。此后我国在项目融资领域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总体上仍然停留在项目融资的初级阶段缺乏专业的项目融资人才项目融资经验相对匮乏。本文拟通过探讨我国项目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供大家参考。
完善项目融资立法
规范项目融资操作 我国“八五”、“九五”计划相继提出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与此配套相应发布了《关于以bot方式吸引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初步构成了我国bot项目融资的法律框架。同时《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证券法》、《招标投标法》、《信托法》等法律均为开展项目融资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积极促进了我国项目融资较快发展。
实际上我国项目融资的法律保障主要是停留在宏观层面有关项目融资的法律条款分散于上述各项行业法律法规中专门针对项目融资的法律文件至今没有出台有关项目融资管理的细则没有明确项目融资过程中的许多具体问题仍然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譬如参与项目融资的外国投资者不愿接受由中国法律解释和在中国进行合同仲裁项目融资中的合同仲裁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法律管辖权相关理念形成冲击。
从项目融资的复杂条件看如政府部门批准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设计预算审查批准、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用地的落实、项目建设以及生产所需的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的落实等项目融资的许多关键条件均与政府行政存在密切关系而相关的法规并没有特别强调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各项审批亦因过程冗长而增加了不确定性无形中更加重了项目融资主要参与方的担忧。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我国应参照国际通行的法律法规尽快出台国家层面项目融资的实施细则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籍此打破项目融资的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的瓶颈提高政府行政工作效率细则还应明确除政府外的项目融资参与各方的责任、义务使得相关各方涉及项目融资的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籍此提升他们参与项目融资的信心鼓励他们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丰富我国项目融资方式方法尽早完成我国有关项目融资与国际的接轨。
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促进项目融资健康发展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认证体系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状况。企业信用状况处于不透明状态对我国项目融资的健康发展形成了严重的威胁。
出于自身管理安全的工作需要我国金融机构关注企业信用问题希望通过对企业信用的识别深入了解项目发起企业后续发展潜力了解他们对项目持续发展的可能支持程度进而了解项目自身发展前景项目产品市场预测的准确性等。我国金融机构还希望通过开展企业信用评级解决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降低金融机构的资金管理风险减轻金融机构参与项目融资管理人员的责任。但是这样依靠银行业单独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无疑大大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最终这些成本还要转嫁到项目融资发起企业身上。金融机构需要第三方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客观、公证的评估同样需要第三方对项目进行效率、效益评价。
事实上我国有关信用评级服务企业良莠不齐使得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项目发起企业在寻求资信评级服务效果上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在缺乏统一的评级标准项目发起者资信状况无法获得金融机构认同的情况下项目融资难以有效推进同样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项目评估模型第三方对项目效益、效率的评估结论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普遍认可所有这些无疑阻碍了项目融资的顺利进行。因此信用评级企业必须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评估模型才能体现出第三方的公信力同时企业资信评估人才的培养亦是促进我国企业信用评估行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应尽快建立以行业信用体系为基础的服务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各体系的建立必须遵循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由各地、各部门先行试点逐步快速推进同时各体系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未来全国联网时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这样才能使得建立在企业信用基础上的项目融资取得较快的发展。
加强人才培养 提高金融机构参与 项目融资的主动性项目融资周期一般较长不确定性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增大。由于没有可操作的法律法规支持金融机构管理者自然就产生任期惧怕风险的倾向所以从金融机构管理者的角度看他们宁愿做一些短帄快的所谓“项目融资”让项目发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从而将项目融资质变为实际意义上为项目安排的担保贷款。事实上金融机构缺乏项目融资管理人才缺乏项目融资管理经验尤其是在组建国际银行财团方面缺乏必要的信心使得我国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上常常处于被动地位同时由于国家层面没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导细则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管理规范方面一般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即使建立了自身的项目融资管理规范苛刻的条件无疑加重了项目发起者的负担同时降低了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
在实际工作中即使金融机构有主动的心态去开展项目融资考虑的首要问题还是如何进行自身风险防范。譬如如果项目属国家层级项目用地由中央政府划拨项目用地又可用于抵押等这样的项目实现项目融资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相反如果项目层级较低项目中政府承诺不确定性较大金融机构在推进项目融资上要么提高融资条件譬如提高项目融资的信用担保或增加项目偿还融资的保险条款使项目风险在其可控制的范围要么就放弃进行项目融资。金融机构有时宁愿为项目发起者开展项目安排中长期贷款也不会积极考虑进行项目融资等金融工具的创新正是他们缺乏项目融资人才对项目融资前景缺乏信心的集中体现。
应加快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人才的培养为推进我国项目融资发展奠定人才基础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对项目融资的信心各金融机构应逐步建立有自身特点的项目融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项目融资管理的方式方法促进项目融资创新为国家层面建立项目融资法律法规积累必要的素材促进我国项目融资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应积极开展项目融资保险业务积极探索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模式降低项目融资风险提高项目融资效率。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增进企业主动性我国金融机构多以项目为标的向企业发放贷款从表面看是向项目本身发放贷款实质是向企业发放贷款。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所看重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经营情况、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程度等而不是他所发起项目的经营成败。这种为项目进行的具有无限追索形式的“项目融资”存在诸多弊端贷款提高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从而影响了企业再融资的能力延期付款导致大量的应收账款不利于公司的资金流动性。
实际上项目融资本质上应是项目发起企业的表外业务是企业的或有负债并承担有限责任而为项目进行的企业贷款安排使得为项目进行的融资变成了企业的实际负债不仅无法切割项目公司与作为项目发起者企业的风险联系更加大了项目发起者的财务风险最终直接增加了项目发起企业的成本。
事实上作为真正的项目融资一般是以项目公司资产加上项目自身未来现金流作为偿还项目所融资金的担保标的项目公司资产既定的情况下如果能够充分考虑信用风险、完工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政治风险、环境保护风险等重要因素正确、客观地测算出项目未来现金流该测算结果又能够获得金融机构的认可那么开展项目融资将能够合理规划企业财务在降低企业表内风险的同时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实践中出于保护自身利益项目未来现金流评估机构一般会要求项目发起企业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详细审计检查结论律师事务所尽职调查结论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环境评估等相关报告。在相关市场部完善的情况下这些报告的获得也就意味着更高的成本对于作为项目发起者的中小企业而言上述费用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面对高昂的费用更多的项目发起者将会选择放弃因为从财务的角度看是不经济的同时企业缺乏相应的项目融资管理人才使得企业对目融资更是讳莫如深开展项目融资的积极性大打折扣。
应加快企业项目融资管理人才的培养使企业能够正确认识项目融资对于建立企业进行项目融资的信心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建立统一的项目评估标准在完善项目评估市场体系的同时进一步降低项目融资成本相信一定能够提高企业参与项目融资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