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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浏览次数:677  添加时间:2016-02-29 12:02:34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条例、规定、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单位施工中的一切安全技术上的问题负全面的责任。

2.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容,并要作出具有针对性、技术和物质保证,落到实处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组织安全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活动中。对使用实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要进行安全可行性研究、分析,从技术上负责。

4.经常要对职工及所主管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与考核,把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预防事故能力,列为教育的内容和目的。

5.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的职业危害问题列为重点研究项目,有步骤有计划的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和清除安全上的隐患。

6.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单位、分部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和实施情况,在组织施工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列为重要内容,同时审查鉴定。

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的调查,从技术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8.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9.对新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和吊重试验,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鉴定、验收,方可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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