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所实习人员”不是指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实习律师证》的人员,是指未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具体条件描述:
(1)就读于国内外法学院或法律专业,法律功底扎实;
(2)有志于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安、公证等法律职业;
(3)工作严谨踏实,勤勉好学,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仔细;
(4)能熟练使用各种常用办公软件(Office系列软件)和网络媒体;
(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
(6)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协调能力。
其他:
(1)基于北华所为“国家司法考试研修基地”之称号,北华所为“来所实习人员”安排资深律师做指导律师,实习时间具体安排由指导老师负责,实习结束后,由指导老师出具《实习鉴定》;
(2)“来所实习人员”不享受工资待遇。
我们的联系方式为:
名称: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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